《遇见桃花源》的一篇文章
夜深了,无奈竟然失眠了,本来打算在7pm稍微小睡一下,怎么知道竟然睡到11.40pm才起床。结果,连小狗也还没喂。喂完了小狗,就煮个快熟面来吃,顺便看一下现代版的《金枝欲孽》,《美丽高解像》。看完了,想睡觉可是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,于是便上网看看blog. 没想到让我看到了《遇见桃花源》的一篇文章《朋友。知己》,即有了很大的感触。
说实在,朋友我不多,我也不知道如何去定义朋友这个词汇。认识了就是朋友吗?如果是,那我的朋友还不少,至少连谈得来的家长也算进去的话,那就多了。可是,我总是认为,起码也必须谈得来,而且能够了解对方的,才算是朋友。我是个闷烧锅,一见面的新人,我通常都不太和他们聊天,或许是自己害羞,往往都因此而被人误会自己很凶,很酷。当然,也因此而失去了很多交朋友的机会。
如果要把工作上的同事当成朋友,我又害怕。因为就像《金枝欲孽》里的的对白那样,在后宫是不会有朋友的,最重要是懂得自保。曾几何时,思想幼稚的我认为办公室里那些谈得来的同事是朋友,于是便和他们谈心事。可是,却万万没想到,原来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环境中,朋友也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工具。一个不小心,你或许会惨遭打入冷宫的厄运。算了吧~ 既然环境所逼,也不的不自保。朋友?还是能免则免。
原来,到最后我才发现,最好的竟然是中学时期的那班朋友。那一天,一个搬到吉隆坡的朋友回来槟城,结果一声通知,所有的朋友都出来见面,一起吃午餐。这班朋友自从上大学后,我们就不怎么见了。现在,结婚的结婚,为事业打拼的打拼,他们偶然还是会见面,只是我忙得不可开交,自然就很少见。屈指一数,竟然已经2 年没见过他们了。这一次相聚,让我找回了昔日中学时期的感觉。经过了那么多年,大家还是有说有笑,顿时像回到中学时期那样。如果说,久了不见会陌生,可是这班朋友却仍然记得彼此的喜好,性格等;彼此的笑声还是那么的熟悉,那么的亲切,这是多么感动的事。
我觉得,朋友是应该可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。如果今天再相遇,你还是能感受到那一股亲切,那肯定他就是你的知己,你的朋友。。。。。。